采购编号:
福建省国电调试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因项目需要,对书香名邸高低压配电工程的施工 劳务分包 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和询价采购条件,经采购人自合格供应商中选取,特邀请各报价人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武夷书香名邸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1.2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201省道东侧,道庆路北侧;
1.3 施工质量要求: 通过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电力部门及承包人的专业验收。
2.询价内容: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见附件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报价人具有承装、修、试(五级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劳务不分等级;
3.7现场施工人员具备特种电工证、操作证;
4.合同付款方式:
4.1 采购人要求合同的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支付款至10%,在本工程施工过程的中间验收后再支付款20%,设备就位及电缆敷设完成后付款至60%,电业局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70%,设备送电后付款至80%,电表送电后付款至95%,余款5%在本工程全部送电后6个月付清。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进度款后按发包人拨付的进度款比例同比例支付劳务分包人劳务报酬,每次付款前劳务分包人必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承包人未收到发包人支付的进度款,承包人每次支付劳务分包人款项也相应延迟,劳务分包人不得以此主张承包人违约。
5.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6. 报价文件的包封和标识规定
6.1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2份,副本1份。 每份独自装订成册,三份报价文件装入同一包封袋中,包封袋均应正确、完整地注明报价人名称、报价人地址、报价对应的工程项目、询价采购编号、包袋密封日期,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包封的密封处(指包封的所有接口处)应完整、无破损并在封口处加盖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报价人公章。
7. 报价文件
7.1. 报价书
7.2 授权委托书
7.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 报价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16层福建省国电调试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9. 报价文件的开启
报价文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16层福建省国电调试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启。
10.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若以报价出错或其它原因为由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将其列为黑名单,取消该报价人三年内与采购人的采购项目谈判资格。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国电调试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16层
联系人:张星星
邮箱: 754807023@qq.com
手机: 15880125591
福建省国电调试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6 日
询价内容
|